昨天,一则丹东警情通报和一段执法视频上了热搜,事件起因是郝某父女健康码显示黄码,驾车先后两次闯卡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。父女拒不配合遵守防疫规定,下车与民警争执,过程中其父上前击打民警面部。事后,其父涉嫌袭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其女被行政拘留10日。
丹东市警情通报
很可笑的是,警情通报中只字未提父女“闯关”原因,而所谓的“闯关”是否就是闯关呢?其父又为何要击打民警面部呢?这些细节只有从视频中才能还原事件的真相。
从公布的视频中可以发现,父女俩“闯关”的原因是去医院取药,为此,社区还专门为她们开了一份市内通行证明。
市内通行证明
这说明了,她们父女俩并不是闯关,而是带着《市内通行证明》要求卡口放行,可是被民警拦下,无视这份通行证明,既不放行,也不让其父女返回,导致她们情绪激动,发生争执。
黄码人员能否就医?肯定是可以的。国家明文规定,不得因疫情防控阻碍有就医需求的居民,如果是黄码或者管控区人员,就医需要按照当地的防疫政策执行,社区开证明+联系定点医院,点对点到黄码医院就医,不得乘坐公共交通,需要坐专车或者120救护车。
对于涉事父女就医是否符合当地的防疫政策这需要有关部门核查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父女俩并不是恶意闯关,也并不是不配合防疫政策。
丹东市在4月30日,发布了一则关于就医需求的患者分级分类提供医疗服务规定
其父又为何要击打民警面部呢?
到最后,女子放弃就医,说“我不走了,我回去行吗?”这个时候高潮出现了。
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察站在车门口:“我现在命令你,离我远点”。女子回:“我要找我的车,你离我远点。”警察:“我现在不让你走。”
这位警察在说“我现在命令你,离我远点”“我现在不让你走”的时候,丝毫不像一个威严的执法者,反而像生气吵架的老百姓。但事实证明,他比普通百姓厉害多了。
接着警察推搡女子,女子倒地。老父从车后过来,见女儿倒地,冲警察打了一巴掌,警察立马倒地,手捂着脸,作痛苦状。
此时,镜头里出现了几声“录着录着”的互相提醒,还有人叮嘱地上的警察“别动别动”。地上的警察回头问兄弟:“刚才录上了吗?”得到欣慰的答复:“录上了录上了。”
地上的警察于是放心了,轻松起身,去拽车上的女子。女子的腿部磨出了血。
最令人叹息的,是双方争执过程中,女儿特意提醒了父亲一句“别碰他,碰他(就算)袭警。”但最后还是未能免于牢狱之灾。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感谢执法人员“录上了”。
涉事女子在执法过程中确实情绪较为激动,当遇到警察阻拦时,虽然激动但她依然表示不看了,要回去,在这种情况下,民警既不让路让女子回去,又不解释为什么阻拦,反而是询问同事“录上没有”?这种处理方式是不是不太合理?
试想,如果现场的工作人员能先安抚一下对方情绪,然后积极地联系上级请示、核实社区证明是否可以作为放行的依据,甚至为父女提供方便……或许,这样的做法会更温暖、更有人情味、更能避免冲突逐步升级。
在这起事件中,民警未做到化解矛盾而是一再地激化双方矛盾,导致其父出现袭警的局面。
事出有因,双方都有责任,但对于当事人作出这么重的处罚是否得当,值得深思。
正如网友调侃说道:郑州任意赋红码,才被撤职,而黄码就医出行被拒,却被拘留和刑拘。
调侃归调侃,不能以此作为比较,这起事件中警方的处罚是按照法律法规作出的,所以按照规定,父女俩并不冤枉。但双方都可以避免事件的激化,却都没有做到。
被70多岁郝某打了一巴掌,民警倒地不起
涉事女子想开车离开,被民警从车上拉了下来,倒地不起
而就此事件的性质,网友的观点主要有一下几点:
1. 国家卫健委不止一次的强调,任何理由都不能阻碍求医看病,任何医疗部门都不得接着疫情防控的要求拒绝收治病人。换句话说,这对父女去看病,无论黄码,还是红码,在核酸证明正常,手拿社区证明的情形下,他们都是符合国家防疫规定的。
2. 父亲袭击 JC 固然不对,这也有违法律。但在视频中,JC 率先动手推倒其女儿的做法,这个执法行为也是存在问题的。而且,这个执法在国家的防疫精神上,本就是立不住脚的。人家带着父亲去看病,拿着健康的核酸证明,以及社区证明,在你们的围堵之下,已经打算回去了,又苦苦逼人,这彰显的不是执法的威严,而是权利的冷漠。内心稍微有那么一丝为人民服务的精神,都不至于将此事件的舆论发酵至这个程度。
3. 法律应该是平等的,郑州红码事件的处理结果,始作俑者只是纪律处分,但同样的事情放在底层人民身上,就严重了。
譬如,2022 年 6 月 12 日一男子返乡后隐瞒行程,最后被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再譬如吉林四平,无故不做核酸就要被拘留罚款,纳入征信等等!而同样因为码,如果不是黄码,这对丹东的父女就可以去看病,也不会与 JC 发生冲突,最终锒铛入狱。
但同样是任性的给别人赋红码,几个郑州的官员却只是纪律处分,如此,法律就变了性质!
依法治国,以人为本,路漫漫啊!